只有妻子一个人的名字在房产上,那丈夫自己跑去签出租合同,很有可能是没效的。你想,不动产这东西是以登记为准的,这房子登记在妻子名下,一般就会被当作是妻子的个人财产。丈夫要是没得到妻子的同意就擅自签了出租合同,这就很可能属于无权处分。不过,如果妻子之后认可了这个合同,或者丈夫有授权委托书之类的东西,能够证明他有权利代表妻子去签订合同,那这个出租合同就会是有效的。所以,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认定丈夫去签出租合同一定是有效的或者无效的,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是出现了争议,那可就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让法律来评判到底这个合同有没有效,这样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好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