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次开庭办理离婚事宜的时候,男方要是没到场,可不一定就能立马判决离婚。要是男方收到了传票传唤,却没啥正当理由就是不来法庭,或者没经过法庭许可就中途跑掉了,那法庭是可以进行缺席审理的。不过要判决离婚,那可得具备法定的条件,像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之类的。要是仅仅只有男方缺席这一种情况,法院就会把原告提供的那些证据等等都综合起来考虑,然后判断夫妻感情到底有没有破裂。要是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即便男方没来参加开庭,也有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但要是证据不够充足,那可能就会判决不准离婚,得等男方到了法庭之后再接着审理。总之,男方缺席仅仅只是审理过程中的一个因素罢了,可不能单单靠着这一点就决定到底要不要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