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名下就只有一套住房的话,一般是不会被拿去执行的。不过,这里面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法院还是有可能会执行的。就比如说,这住房是被执行人以及他们所抚养的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子,但是要是超出了生活必需的那个范围,像那种特别豪华的别墅之类的,法院就可以对它进行执行。要是被执行人还有其他能够让他们维持生活的住房,即便他就只有这一套房,法院也有很大可能会去执行。
另外,如果这住房是被执行人为了躲避债务等不良目的而去购置的,那法院依照法律也是可以执行的。总而言之,可不能简简单单地觉得名下只有一套房就肯定不会被执行,得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全面地去进行判断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