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因为订婚而产生的那些费用,到底能不能要求退还,这得看具体的情形。
要是这些费用属于彩礼的性质,并且还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彩礼范畴。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是双方压根就没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男方就有权利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不过,像在恋爱期间互相赠送的礼物,还有一些日常的消费之类的一般性支出,一般来说是不能要求退还的。
要是费用的性质有点模棱两可,那就得把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的习俗,还有费用支出的目的等等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要是实在很难清楚地界定费用的性质,那就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要是协商也没个结果,那也可以去寻求法律途径,不过最后的结果,那还是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