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人员要是挪用了公款,那可就构成犯罪,通常情况下要做无罪辩护是挺难的。不过要是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像是挪用公款不是为了个人私利,而是拿去解决单位的紧急事务,并且还及时归还了等,那就可以从主观故意和行为性质等方面去进行辩护。
从主观故意这方面来说,得证明这人压根就没有想非法占有公款,只是临时用一下公款,并且有归还的想法。从行为性质上,就得强调他的行为不符合挪用公款罪的那些构成要件,比如挪用的时间很短,也没有造成很严重的后果之类的。
不过,就算要进行辩护,也得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才行。同时,还得留意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要求,可不能只凭自己的主观臆想或者片面的理由就去辩护。要是情节比较轻微的话,在量刑的时候可能会考虑一下,但还是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定。
总之,挪用公款罪的辩护确实是比较困难的,可得谨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