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它可没有那种特别明确的连续方面的限制。只要有挪用资金这个行为存在,不管是不是连续去做的,都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咱们说的挪用资金罪,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靠着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资金给挪用到个人使用,或者借给别人用。要是数额比较大,并且超过三个月还没还回来,或者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挺大,还拿去做营利活动了,又或者拿去做非法活动了,这就构成犯罪。
要是多次去挪用资金,就算每次挪用的时间不算长,但把这些累计起来的挪用数额达到了法定的标准,那同样也会被认定是犯罪行为。
总而言之,判断挪用资金主要得看挪用这个行为本身,还有挪用的数额以及用途等这些因素,而不是看是不是连续在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