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犯的连续性怎么判断?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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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连续犯的连续性要必须具备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是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呈连续进行状态;徐行犯只具备一个犯罪行为,且该犯罪故意既可是预谋故意也可是突发故意。
连续犯的连续性怎么判断?

一、连续犯的连续性怎么判断?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故意犯罪,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犯罪

连续犯的数行为之间必须具有连续性,这是连续犯的重要行为特征。但是,如何理解其数行为的连续性,在刑法理论上是有很大分歧的。关于连续犯的连续性问题有三种学说,即主观说、客观说和折中说。

1.主观说

该说主张以行为人的主观意思或决意为标准,认为犯罪行为乃犯罪意思的发动见诸于外部的身体、动作,如主观意思或决意有连续,其行为自然有连续性。

2.客观说

该说主张以客观上的犯罪事实是否相同为标准,认为行为之连续不应以犯意之单一或继续为要素,只要犯罪事实相同,利用类似的方法或机会反复犯罪,即可成立连续犯。

3.折中说

主张以主客观两方面的要素为标准,认为单凭主观说或客观说均“失之偏激”,应“结合主观说之精神与客观说之理论为一统”两种意见。

二、继续犯与连续犯的区别是什么?

(1)继续犯实际上只有一个行为,而连续犯则有多个行为。

(2)继续犯的行为虽然持续一定的时间,但不间断;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概括的故意,反复实施了数个独立犯罪的行为,而触犯了同一罪名。

这类犯罪,从形式上看虽有两个以上独立犯罪行为,但因其是出于一个概括的故意,因此,在刑法理论上将其作为裁判上的一罪,而不适用数罪并罚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

连续犯也可指代某人在处理相同事物中存在相同的问题,而自身没有察觉。

继续犯亦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与该行为引起的不法状态在一定的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特点如下:

(1)必须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

(2)犯罪行为在一定的时间内不间断。

(3)行为侵犯了同一具体的社会关系。

(4)出于一个罪过。

而连续犯的数个行为之间持续一定的时间,但数行为之间是有间断性的。

综上所述,继续犯实际上只有一个行为,而连续犯则有多个行为。继续犯的行为虽然持续一定的时间,但不间断;而连续犯的数个行为之间持续一定的时间,但数行为之间是有间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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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的处断原则是什么?
连续犯的处断原则指的是一个嫌疑人多次触犯同一法律的情况下只能只能按照一个罪名来进行判决,不可以数罪并罚。应当根据实际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嫌疑人从重处罚或者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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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连续犯罪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其认定标准如下:
1.连续犯必须是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具有数次实施同一犯罪的故意;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工具有只要有条件就实施特定犯罪的故意。这两种心理状态没有本质区别。
2.必须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只实施一次行为的,不可能成立连续犯。数个行为是指二个以上的行为。通说认为,连续犯仅限于每次行为能构成犯罪的情形。如果连续实施同—种行为,但每次都不能构成犯罪,只是这些行为的总合才构成犯罪.则可以称为徐行犯。但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连续犯的数次行为,应包括数次行为都构成犯罪,数次行为都不构成犯罪,数次行为中有的构成犯罪、有的不构成犯罪三种情况。
3.数次行为具有连续性。是否具有连续性,应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判断。既要看行为人有无连续实施某种犯罪行为的故意,又要通过分析客观行为的性质、对象、方式、环境、结果等来判断是否具有连续性。
4.数次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触犯同一罪名,是指数次行为触犯同—具体罪名,而不包括触犯同类罪名的情况。一般来说,刑法分则的不同条文保护不同的法益,既然连续犯只触犯同一具体罪名,那么,必然只侵害同一法益。问题是,同一法益是指“同一个法益”(同一法益说),还是“同一种法益”(同种法益说);这又与法益性质(专属性法益与非专属性法益)相关联。例如,如果采取同一法益说,连续伤害三个不同人的,不成立连续犯;而按照同种法益说,仍然成立连续犯。我们认为,对于个人专属法益的犯罪,尤其是其中法定刑较低的犯罪,宜采取同—法益说,否则难以做到罪刑相适应。例如,对于连续故意造成三个不同人轻伤的行为,宜认定为同种数罪且实行并罚。对于侵犯非专属法益的犯罪如侵犯财产罪,则宜采取同种法益说。如连续盗窃、诈骗不同被害人的财物的,可认定为连续犯,以一罪论处。值得注意的是,有的条文规定了不同的具体犯罪,因此,触犯同—条文的,不等于触犯同—罪名。将连续犯以一罪论处,具有法律依据。例如,刑法第153条第3款规定:“对多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刑法第89条规定,对于连续犯的追诉期限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表明对连续犯是以一罪论处的。因此,连续犯并不是“数行为在处理时作为一罪的情况”或“处断的“法定的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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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和牵连犯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连续犯和牵连犯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的犯罪行为。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具有数次实施同一犯罪的故意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工具有只要有条件就实施特定犯罪的故意。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与营业犯。
连续犯与集合犯的区别如下:
1、集合犯是刑法规定同种的数行为为一罪,是法定的一罪而连续犯是连续实施的同种数行为均构成犯罪,是数罪而只是作为一罪处理,是处断的一罪。
2、其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在时间上可以有间隔,即在行为与行为之间,不要求有连续性而连续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表现为必须具有连续性,行为与行为在时间上不能间隔的过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什么是连续犯,连续犯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其认定标准如下:
1.连续犯必须是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具有数次实施同一犯罪的故意;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工具有只要有条件就实施特定犯罪的故意。这两种心理状态没有本质区别。
2.必须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只实施一次行为的,不可能成立连续犯。数个行为是指二个以上的行为。通说认为,连续犯仅限于每次行为能构成犯罪的情形。如果连续实施同—种行为,但每次都不能构成犯罪,只是这些行为的总合才构成犯罪.则可以称为徐行犯。但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连续犯的数次行为,应包括数次行为都构成犯罪,数次行为都不构成犯罪,数次行为中有的构成犯罪、有的不构成犯罪三种情况。
3.数次行为具有连续性。是否具有连续性,应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判断。既要看行为人有无连续实施某种犯罪行为的故意,又要通过分析客观行为的性质、对象、方式、环境、结果等来判断是否具有连续性。
4.数次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触犯同一罪名,是指数次行为触犯同—具体罪名,而不包括触犯同类罪名的情况。一般来说,刑法分则的不同条文保护不同的法益,既然连续犯只触犯同一具体罪名,那么,必然只侵害同一法益。问题是,同一法益是指“同一个法益”(同一法益说),还是“同一种法益”(同种法益说);这又与法益性质(专属性法益与非专属性法益)相关联。例如,如果采取同一法益说,连续伤害三个不同人的,不成立连续犯;而按照同种法益说,仍然成立连续犯。我们认为,对于个人专属法益的犯罪,尤其是其中法定刑较低的犯罪,宜采取同—法益说,否则难以做到罪刑相适应。例如,对于连续故意造成三个不同人轻伤的行为,宜认定为同种数罪且实行并罚。对于侵犯非专属法益的犯罪如侵犯财产罪,则宜采取同种法益说。如连续盗窃、诈骗不同被害人的财物的,可认定为连续犯,以一罪论处。值得注意的是,有的条文规定了不同的具体犯罪,因此,触犯同—条文的,不等于触犯同—罪名。将连续犯以一罪论处,具有法律依据。例如,刑法第153条第3款规定:“对多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刑法第89条规定,对于连续犯的追诉期限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表明对连续犯是以一罪论处的。因此,连续犯并不是“数行为在处理时作为一罪的情况”或“处断的“法定的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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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和继续犯的处断原则分别是什么?
连续犯的处断原则是按照一个罪名进行处断而不是数罪并罚。继续犯的处断原则是按照具体的条件进行规定,按照规定的刑罚进行处罚,继续犯也是一罪论处而不是实行数罪并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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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的标准是什么,怎样认定连续犯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其认定标准如下:
1.连续犯必须是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具有数次实施同一犯罪的故意;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工具有只要有条件就实施特定犯罪的故意。这两种心理状态没有本质区别。
2.必须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只实施一次行为的,不可能成立连续犯。数个行为是指二个以上的行为。通说认为,连续犯仅限于每次行为能构成犯罪的情形。如果连续实施同—种行为,但每次都不能构成犯罪,只是这些行为的总合才构成犯罪.则可以称为徐行犯。但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连续犯的数次行为,应包括数次行为都构成犯罪,数次行为都不构成犯罪,数次行为中有的构成犯罪、有的不构成犯罪三种情况。
3.数次行为具有连续性。是否具有连续性,应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判断。既要看行为人有无连续实施某种犯罪行为的故意,又要通过分析客观行为的性质、对象、方式、环境、结果等来判断是否具有连续性。
4.数次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触犯同一罪名,是指数次行为触犯同—具体罪名,而不包括触犯同类罪名的情况。一般来说,刑法分则的不同条文保护不同的法益,既然连续犯只触犯同一具体罪名,那么,必然只侵害同一法益。问题是,同一法益是指“同一个法益”(同一法益说),还是“同一种法益”(同种法益说);这又与法益性质(专属性法益与非专属性法益)相关联。例如,如果采取同一法益说,连续伤害三个不同人的,不成立连续犯;而按照同种法益说,仍然成立连续犯。我们认为,对于个人专属法益的犯罪,尤其是其中法定刑较低的犯罪,宜采取同—法益说,否则难以做到罪刑相适应。例如,对于连续故意造成三个不同人轻伤的行为,宜认定为同种数罪且实行并罚。对于侵犯非专属法益的犯罪如侵犯财产罪,则宜采取同种法益说。如连续盗窃、诈骗不同被害人的财物的,可认定为连续犯,以一罪论处。值得注意的是,有的条文规定了不同的具体犯罪,因此,触犯同—条文的,不等于触犯同—罪名。将连续犯以一罪论处,具有法律依据。例如,刑法第153条第3款规定:“对多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刑法第89条规定,对于连续犯的追诉期限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表明对连续犯是以一罪论处的。因此,连续犯并不是“数行为在处理时作为一罪的情况”或“处断的“法定的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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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犯和连续犯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继续犯和连续犯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一、继续犯和连续犯的区别
所谓状态犯,是指犯罪行为终了,仅有不法状态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形态,即在犯罪完成后的一种不法状态。如盗窃行为实施完毕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不法状态仍然继续存在的情况。
1、继续犯与状态犯,都有不法状态继续,即在时间上表现为继续的特点
2、两者的意义不同。继续犯的不法状态,是与其行为同时处于继续之中;而状态犯只有不法状态的继续而无行为的继续。继续犯的不法状态,是一种可罚性的不法状态;而状态犯其不法状态,无论继续多久,都是不可罚的。
理论上有观点认为,由于在完成犯罪后,已经不具有犯罪的要素,因此,将该种情况称为"状态犯"是不确切的,所以,状态犯并不是一种犯罪。我认为这种分析是有道理的,但是鉴于理论上"状态犯"这一概念毕竟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且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并没有发生单独将状态犯作为一种具体犯罪看待的错误,因此,状态犯的概念是可以保留的。
二、继续犯的特点
继续犯亦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与该行为引起的不法状态在一定的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特点如下:
1、必须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
2、犯罪行为在一定的时间内不间断。
3、行为侵犯了同一具体的社会关系。
4、出于一个罪过。
三、连续犯的特点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概括的犯意,连续实施数个相对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特点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
2、客观上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
3、时间上数行为具有连续性。
4、法律上数行为触犯了同一个罪名。
连续犯和牵连犯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的犯罪行为。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具有数次实施同一犯罪的故意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工具有只要有条件就实施特定犯罪的故意。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与营业犯。
连续犯与集合犯的区别如下:
1、集合犯是刑法规定同种的数行为为一罪,是法定的一罪而连续犯是连续实施的同种数行为均构成犯罪,是数罪而只是作为一罪处理,是处断的一罪。
2、其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在时间上可以有间隔,即在行为与行为之间,不要求有连续性而连续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表现为必须具有连续性,行为与行为在时间上不能间隔的过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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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别连续犯与继续犯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的犯罪行为。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具有数次实施同一犯罪的故意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工具有只要有条件就实施特定犯罪的故意。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与营业犯。
连续犯与集合犯的区别如下:
1、集合犯是刑法规定同种的数行为为一罪,是法定的一罪而连续犯是连续实施的同种数行为均构成犯罪,是数罪而只是作为一罪处理,是处断的一罪。
2、其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在时间上可以有间隔,即在行为与行为之间,不要求有连续性而连续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表现为必须具有连续性,行为与行为在时间上不能间隔的过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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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继续犯、状态犯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连续犯、继续犯、状态犯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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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哪些是连续犯
[律师回复] 对于2020哪些是连续犯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连续犯的概念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连续犯也可指代某人在处理相同事物中存在相同的问题,而自身没有察觉。
二、连续犯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同种罪名的情形。连续犯是实质上的数罪,在审判中按一罪处罚。
连续犯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
一种情况是行为人出于同一犯罪故意所实施的每一次行为都可以单独构成犯罪。以犯罪为例,行为人在一年内连续妇女多人,如果分开看,行为人每一次妇女的行为都构成罪,连续妇女多人,实施的是数个法律意义上的行为,侵犯的是同一类权益,触犯的是同一罪名,是实质上的数罪,但在刑事审判中按一罪处理,只定“罪”一个罪名。类似情况如行为人多次抢劫、多次贩毒等。
另一种情况是行为人出于同一犯罪故意所连续实施的每一次行为,分开看并非每一次行为都能单独构成犯罪,但行为人通过连续实施的行为,达到一个犯罪目的,从行为人连续实施的行为总体看具备全部犯罪构成要件。
三、连续的特征是什么
连续犯的特征是:
1、必须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所谓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数个犯罪故意在内容和形式上完全相同。
2、必须实施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实施的数个危害行为必须能够构成数个相对的犯罪。如果数个危害行为在刑法上不能构成的犯罪,就不能成立连续犯。
3、连续犯所构成的数个犯罪之间必须具有连续性。关于判断犯罪之间是否存在连续性的标准,刑法理论上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多数学者认为,认定数个犯罪之间是否具有连续性,应当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刑法基本原则,以反映犯罪故意与犯罪行为对立统一特性的连续意图及其所支配的犯罪行为的连续性作为标准,即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在一定时期之内连续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数个犯罪之间就存在连续性,否则,就无连续性可言。
4、连续犯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该特征是由连续犯在主观上须基于连续意图制约下的数个同一故意,在客观上须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所决定的。所谓同一罪名,是指犯罪性质完全相同的罪名即同质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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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与徐行犯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连续犯与徐行犯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
连续犯与徐行犯在客观外部特征上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徐行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在刑法上无意义的举动(动作)或危害行为。这些举动或危害行为的总和构成在刑法上具有意义的一个犯罪行为,因而触犯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亦称接续犯,
构成徐行犯的原因主要可分为两种:
一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意将本可以一次性完成的犯罪行为分解为数个在刑法上无意义的举动。其总和构成一个犯罪行为。例如某甲意图毒杀某乙,某甲将足以致命的毒药均分为三份(每份未达致死量),在一周内分三次给某乙服食,结果造成某乙死亡。
二是由于客观因素或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的影响,致使行为人只能以致个举动或危害行为构成一个完整的在刑法上具有意义的犯罪行为。例如,某甲意欲盗窃500公斤大米后转手倒卖,但限于体力和可乘作案之机短暂,每晚只能一次窃走100 公斤大米某甲于5天内窃得500公斤大米。
连续犯与徐行犯存在本质差别,主要表现为:

一,连续犯必须具备数个的犯罪行为,是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呈连续进行状态;徐行犯只具备一个犯罪行为,是数个在刑法上无意义的自然举动或危害行为呈连续进行状态。

二,构成连续犯在主观上必须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且数个犯罪故意均为预谋故意;构成徐行犯在主观上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且该犯罪故意既可是预谋故意也可是突发故意。

三,连续犯的犯罪对象既可是同一的,也可是非同一的;而徐行犯的犯罪对象必须是同一的。

四,连续犯是实质数罪,而徐行犯是单纯一罪。

五,在我国,刑法未对连续犯作出明确规定,它属于处断上的一罪;而徐行犯虽然没有总则性刑法规范的明文规定,但存在着分则性刑法规范将其规定为一罪和处断上将其作为一罪的两种情形。

六,连续犯一般按一罪从重处罚或按一罪作为加重构成情节处罚;徐行犯是单纯一罪,必须按一罪论处,并应在法定刑幅度内选择处写犯罪情节相适应的刑罚。
集合犯和连续犯的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集合犯和连续犯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的犯罪行为。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具有数次实施同一犯罪的故意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工具有只要有条件就实施特定犯罪的故意。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与营业犯。
连续犯与集合犯的区别如下:
1、集合犯是刑法规定同种的数行为为一罪,是法定的一罪而连续犯是连续实施的同种数行为均构成犯罪,是数罪而只是作为一罪处理,是处断的一罪。
2、其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在时间上可以有间隔,即在行为与行为之间,不要求有连续性而连续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表现为必须具有连续性,行为与行为在时间上不能间隔的过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连续犯和集合犯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逃税罪是连续犯,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有些时候符合上述条件但不按连续犯来处理而是采用数罪并罚,如故意伤害。以下为我国连续犯实践的弊端无视规范性质的操作惯性,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多次”在大多数情况下其实就是实质的数罪,但与传统的连续犯一样,却按一罪处罚。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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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连续盗窃是连续犯吗
如果盗窃犯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的,该盗窃犯属于连续犯,在刑法理论中,多次盗窃行为是连续犯罪,应累计犯罪数额作为盗窃罪。数额较大达到定罪标准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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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的判定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其认定标准如下:
1.连续犯必须是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具有数次实施同一犯罪的故意;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工具有只要有条件就实施特定犯罪的故意。这两种心理状态没有本质区别。
2.必须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只实施一次行为的,不可能成立连续犯。数个行为是指二个以上的行为。通说认为,连续犯仅限于每次行为能构成犯罪的情形。如果连续实施同—种行为,但每次都不能构成犯罪,只是这些行为的总合才构成犯罪.则可以称为徐行犯。但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连续犯的数次行为,应包括数次行为都构成犯罪,数次行为都不构成犯罪,数次行为中有的构成犯罪、有的不构成犯罪三种情况。
3.数次行为具有连续性。是否具有连续性,应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判断。既要看行为人有无连续实施某种犯罪行为的故意,又要通过分析客观行为的性质、对象、方式、环境、结果等来判断是否具有连续性。
4.数次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触犯同一罪名,是指数次行为触犯同—具体罪名,而不包括触犯同类罪名的情况。一般来说,刑法分则的不同条文保护不同的法益,既然连续犯只触犯同一具体罪名,那么,必然只侵害同一法益。问题是,同一法益是指“同一个法益”(同一法益说),还是“同一种法益”(同种法益说);这又与法益性质(专属性法益与非专属性法益)相关联。例如,如果采取同一法益说,连续伤害三个不同人的,不成立连续犯;而按照同种法益说,仍然成立连续犯。我们认为,对于个人专属法益的犯罪,尤其是其中法定刑较低的犯罪,宜采取同—法益说,否则难以做到罪刑相适应。例如,对于连续故意造成三个不同人轻伤的行为,宜认定为同种数罪且实行并罚。对于侵犯非专属法益的犯罪如侵犯财产罪,则宜采取同种法益说。如连续盗窃、诈骗不同被害人的财物的,可认定为连续犯,以一罪论处。值得注意的是,有的条文规定了不同的具体犯罪,因此,触犯同—条文的,不等于触犯同—罪名。将连续犯以一罪论处,具有法律依据。例如,刑法第153条第3款规定:“对多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刑法第89条规定,对于连续犯的追诉期限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表明对连续犯是以一罪论处的。因此,连续犯并不是“数行为在处理时作为一罪的情况”或“处断的“法定的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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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犯与连续犯牵连犯的区别有什么?
继续犯,连续犯,牵连犯这三者之间的区别如下:继续犯只有一个行为,牵连犯有两个以上行为,而连续犯可以具有多个行为。其次继续犯的犯罪行为是不间断的,持续一段时间,而连续犯的犯罪行为是间断的持续了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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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连续犯和集合犯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区分连续犯和集合犯问题解答如下,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的犯罪行为。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具有数次实施同一犯罪的故意;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工具有只要有条件就实施特定犯罪的故意。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与营业犯。
连续犯与集合犯的区别如下:
1、集合犯是刑法规定同种的数行为为一罪,是法定的一罪;而连续犯是连续实施的同种数行为均构成犯罪,是数罪而只是作为一罪处理,是处断的一罪。
2、其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在时间上可以有间隔,即在行为与行为之间,不要求有连续性;而连续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表现为必须具有连续性,行为与行为在时间上不能间隔的过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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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集合犯与连续犯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的犯罪行为。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具有数次实施同一犯罪的故意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工具有只要有条件就实施特定犯罪的故意。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与营业犯。
连续犯与集合犯的区别如下:
1、集合犯是刑法规定同种的数行为为一罪,是法定的一罪而连续犯是连续实施的同种数行为均构成犯罪,是数罪而只是作为一罪处理,是处断的一罪。
2、其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在时间上可以有间隔,即在行为与行为之间,不要求有连续性而连续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表现为必须具有连续性,行为与行为在时间上不能间隔的过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连续犯如何适用累犯条款
[律师回复] 对于连续犯如何适用累犯条款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连续犯是指连续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即行为人基于同一行为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种罪名的犯罪。连续犯又有几种情况:1.每一行为可以单独构罪;2.单个行为不构罪,但这些行为的部分或总和构成犯罪。对于前者情形适用累犯条款时,比较容易处理,按照连续犯第一次犯罪行为时间计算期限。但对于后者的期限计算,学术上有分歧,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应按照后罪犯罪行为开始的时间计算。另一种观点是应从可构成犯罪时的那一次行为开始计算。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观点,理由有以下两点:
1.按照第一种观点的计算方法符合累犯制度设立目的。累犯制度的设立是为了贯彻严厉打击主观恶性大、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的刑事政策,是为了遏制已经犯罪且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在一定时间内再犯社会危害较为严重的犯罪。后一犯罪的首次行为虽还不能单独构罪,但其行为的产生已经表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较深,不思悔改,劳动改造没有在他身上起到明显效果。因此连续犯从首次行为计算累犯的期限,有利于贯彻累犯制度设立的宗旨。
2.从连续犯的首次行为计算累犯的期限,便于司法工作者对累犯条款的理解与适用。某些连续犯,特别是寻衅滋事之类的犯罪,有些事实、情节本身就难以把握,如果按照已构成犯罪的那一次行为开始计算的话,可能使司法工作者处理实际问题难以操作,也可能使不同的司法工作者对相似的案件作出截然不同的处理结果,这样会在无形中破坏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破坏司法机关与司法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
累犯在连续犯中怎么适用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连续犯是指连续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即行为人基于同一行为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种罪名的犯罪。连续犯又有几种情况:
1、每一行为可以单独构罪的;
2、单个行为不构罪的,但这些行为的部分或总和构成犯罪的。对于前者情形适用累犯条款时,比较容易处理,按照连续犯第一次犯罪行为时间计算期限。但对于后者的期限计算,学术上也是有分歧的,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我们应按照后罪犯罪行为开始时间计算。另一种观点便是我们应从可构成犯罪时的那一次行为开始计算期限。我们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道理,倾向于第一种观点,理由有以下二点:
1、按照第一种观点的计算方法符合累犯制度设立目的。累犯制度的设立是为了贯彻严厉打击主观恶性大、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的刑事政策需要,是为了遏制已经犯罪且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在一定时间内再犯社会危害较为严重的犯罪。后一犯罪的首次行为虽还不能单独构罪,但其行为的产生已经表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较深,不思悔改,劳动改造没有在他身上起到明显效果。因此连续犯从首次行为计算累犯的期限,有利贯彻累犯制度设立的宗旨。
2、从连续犯的首次行为计算累犯的期限,便于司法工作者对累犯条款的理解与适用。某些连续犯,特别是寻衅滋事之类的犯罪中,有些事实、情节本身就难以把握,如果按照已构成犯罪的那一次行为开始计算的话,这可能使司法工作者处理实际问题起来难上加难,这也可能使不同的司法工作者对相似的案件作出截然不同的处理结果,这样会在无形中破坏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破坏司法机关与司法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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