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关于赌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这样的:通常,如果只是参与赌博,并且赌资比较大,那就要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是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话,就会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同时还要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这里说的赌资较大,一般就是指个人的赌资在200元到1000元之间,或者是现场收缴的赌资总额在400元到2000元之间。要是有人组织赌博,或者是以赌博作为自己的职业,那就要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要处罚金。在具体进行裁量的时候,会把赌博的次数、赌资的数额、违法所得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不同的情节和数额,对应的处罚幅度也是不一样的,这样做就是为了让行政处罚能够做到公正合理。
总之,湖南对于赌博的行政处罚是有明确规定的,大家可千万不要去触碰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