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原则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7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湖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原则是:遵循合法性原则;遵循合理性原则;遵循科学比例原则;遵循公正公开原则。通常来说,行政处罚是有一定的弹性机制的,同案不同罪就是赋予执法机关的权利,执法机关需要遵循这四项原则来裁定。
湖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原则是什么?

一、湖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原则是什么?

湖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原则是:遵循合法性原则;遵循合理性原则;遵循科学比例原则;遵循公正公开原则。行政裁量权基准是指行政机关依职权对法定裁量权具体化的控制规则。

一直以来,行政处罚“同案不同罚”现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虚假宣传的罚款额是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从1万到20万这样大的罚款弹性,是现行法律赋予执法人员的行政裁量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化、专业化、多元化,行政裁量越来越重要。

二、行政裁量权的具体表现

(一)行为方式方面

即行政机关选择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时,自由裁量作为与不作为。

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限方面

如《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2项“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只要符合“听证的7日前”,具体哪一天通知,行政机关可自行决定。这说明行政机关在何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上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二)对事实性质认定方面

即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为性质或者被管理事项的性质的认定有自由裁量的权力。

(三)对情节轻重认定方面

如中国的行政法律、法规不少都有“情节较轻的”、“情节较重的”“情节严重的”这样的词语,在没有规定认定情节轻重的法定条件时,行政机关对情节轻重的认定就有自由裁量权。

三、行政裁量权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遵守下列一般规则:

(一)符合法律目的;

(二)平等对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偏私、不歧视;

(三)考虑相关事实因素和法律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

(四)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必要,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的、选择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不得与所保护的法定利益显失均衡;

(五)除法律依据和客观情况变化外,处理相同行政事务的决定应当与以往依法作出的决定基本相同。

我们都知道出现违法的行为是需要进行接受行政处罚的,但是行政处罚的内容规定办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有一定的区间弹性的,这个度,就需要执法人员根据实施情况,秉持着四项基本原则来给出最终认为最为合理的一个裁定结果。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8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湖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原则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42****84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3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8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5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8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4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1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6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0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2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3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1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7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1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连云港178****169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5****333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770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湖南省社会保险基数是多少?
湖南省社会保险基数为:企业员工保险基数的上限为12132元/月,保险基数的下限为2426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保4044元/月,社保基数为。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缴纳的基数是根据当地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基数来进行确定的。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湖南省社会保险基数是多少
在湖南省社保缴费基数最多是13473元,最少是2695元,具体到职工个人身上的话,社保缴费标准是要根据本人工资计算的,湖南省社保局规定养老保险的部分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16%,失业保险个人交0.7%,单位交0.5%,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都是单位缴纳的。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湖南省社会保险基数是多少?
湖南省社会保险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具体情况不同类型的社保所认定的基数范围也不同,可以根据有关社保部门的规定来办理社保的缴纳情况。
10w+浏览
你好律师,请问湖南省宅基地面积标准怎么计算,我自己算的宅基地的面积和最后的结果不一样,是我算错了嘛?
[律师回复] 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分别为: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附: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从化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附:以下情形,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按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不再提供安置房或者另行安排宅基地:
(一)被拆迁人除被拆除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外,尚有其他集体土地住宅房屋,且其他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达到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
(二)拆迁非本村籍的外来人员的居住房屋。
三、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一)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
1.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搬迁补助费(含电话、有线电视、空调、水表、电表、家电家私等搬迁涉及的一切搬迁费用)
拆迁人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拆迁人,本村户籍人口每户可享受搬迁补助费; 非本村户籍人口,但有祖屋在拆迁区域的被拆迁人每户可享受拆迁补助费;超过规定期限仍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将申请依法强制拆迁,并不给予搬迁补助费和奖励。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gt;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lt;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地上附属物的拆迁和青苗补助费补偿
土地拆迁补偿=土地种类×亩产量×该类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种类:土地种类、稻田、专业菜地、鱼塘、旱地、果园、茶园、水塘、渠、坝等 青苗补助费=果树种类补偿×青苗生产期标准×果园面积
果树种类:油茶、油桐、苗木、花卉、药、材桃、李、梅、橙、板栗、奈李、柚、葡萄、核桃等其他果树
林木种类:杉树、国外松、樟、梓、楠、稠、马尾松、泡桐、其他乔木、其他树木及竹类
青苗生产期标准:果树类按栽种年限划分;林木类按树苗高度和胸径来划分。
附:水池、粪池、井、排水沟、晒坪、挡土墙护坡、围墙、水渠、坟地等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种类划分与各类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定价。
我是湖南人,所以就想了解一下,湖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哪位专家知道,非常感谢
[律师回复] 根据《湖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农村村民兴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应当依法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的审批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并具有依法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规划或者未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不得审批。
第二十五条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充分利用旧宅基地、村内空闲地以及其他未利用地。凡村内有旧宅基地、空闲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优惠政策,引导集体建设用地集中布局。原宅基地复垦或自愿放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进城(镇)农民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建房,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因自然灾害需要搬迁的;
(四)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后没有相应安置的;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一户有一处以上宅基地的;
(四)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宅基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可以流转给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湖南省社会保险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在湖南省社保基数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的月平均额确定的,社保基数需要参保单位在每年的1月份,到当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确定,参保单位没有申报缴费基数的,社保机构一般是按照上一年度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下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的。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湖北省编制与信息公开原则是什么
湖北省编制与信息公开原则是不收费的原则,公开信息是不收任何费用的。公开信息有不对的情况下,政府需要进行告知并要求进行撤回的。公开的信息还有自由使用的原则等,总之公开信息对个人只有好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你好,想在农村老家办个家具厂,现需要批块地皮,想咨询下湖南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是?谢谢
[律师回复] 关于湖南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的程序,回答如下:
一、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和庭院等)的用地。
二、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三、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
四、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六、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七、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1、审批程序及要求。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湖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原则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