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的管辖有一定规定。一般来说,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辖。要是被告住所地很明确,那就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来管;要是合同履行地不明确,那就以接受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而接受货币一方也就是出借人所在地。
如果借贷双方事先对管辖权有约定,并且这个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就按照他们的约定来;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按照前面说的一般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比如说,出借人在A地,借款人在B地,要是双方没约定管辖,那出借人既可以向自己住所地A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B地的法院起诉。
总之,把民间借贷案件的管辖权明确清楚,对当事人来说可太重要,这样他们就能准确地选择诉讼的法院,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