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里头,像会计这类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是把公款挪为己用,拿去搞非法活动,只要挪用公款的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那就可以立案;要是挪用公款的数额有五万元以上,并且是拿去搞营利活动,或者已经超过三个月还没还的,那也得立案。不过,如果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一般来说数额得在六万元以上才应该立案去追究刑事责任。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之类的情况,在具体的数额标准上稍微有点不一样。这里得强调一下,具体到某个案子到底要不要立案,那得把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综合起来一起判断才行,可不能简简单单就按一个标准来定。这就好比盖房子,得把每一块砖、每一根梁都考虑清楚了,才能把房子盖好,法律这事也得这样,得方方面面都考虑到,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