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都属于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要是利用职务之便,把公款挪为己用,要是拿去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的公款数额比较大,拿去做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的公款数额大且超过三个月都没还,这就是挪用公款罪。
而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凭借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财物偷偷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还比较大。
通常来讲,挪用公款罪的社会危害性会大一些,毕竟公款关系着公共利益,挪用公款的行为很可能给国家或者集体带来很严重的损失。职务侵占罪主要侵害的是单位的财产权益。不过,到底哪个罪名更严重,得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综合判定,像挪用或者侵占的数额多少、情节严不严重、造成的后果怎么样等等这些因素都得考虑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