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如果挪用本单位的资金,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到十万元以上,就符合立案条件。
另外,要是有下面这些情形之一的,即便挪用资金数额在一万元到三万元之间,也得立案追诉。第一种情形是,把资金挪给个人用,然后拿去搞非法活动;第二种情形,就是挪用的资金数额没达到规定的标准,但是把公款借给别人用,拿去搞营利活动或者已经超过三个月还没还回来。
挪用资金罪说的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资金挪给自己用或者借给别人用。要是数额比较大,并且超过三个月还没还回来,这就属于挪用资金罪;要是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比较大,拿去搞营利活动了,或者拿去搞非法活动了,也属于这个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