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撤诉之后,诉讼费是可以退还的。就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来说,当事人已经把诉讼费用给交了,不过在宣判之前申请撤诉的话,那案件受理费就可以减半交纳。要知道,案件受理费一开始是由原告先预交的,等原告撤诉的时候,就能够要求退还一半的案件受理费。不过,如果是按照简易程序来审理的案件,减半收取之后就不会再退还。
另外,要是案件有其他特别的情况,像是涉及到管辖权异议之类的,那退费的规定可能就会不一样。
总而言之,撤诉之后诉讼费到底能不能退,能退多少,这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相关的规定来确定,可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