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一般情况下男方是不能去起诉离婚的,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有一些特殊情况除外。你看《民法典》里面就有规定,当女方处于怀孕期间,或者是分娩后的一年之内,又或者是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这时候男方就不能提出离婚。但是,如果女方自己提出离婚,或者是人民法院觉得确实有必要去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那就另当别论。那这里说的“确有必要”,通常指的是女方有特别重大的过错,就像重婚,和别人同居,还有实施家庭暴力之类的,这些行为会严重伤害到夫妻之间的感情。所以,在哺乳期这个阶段,男方通常得等到女方产后一年之后才能去起诉离婚,这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女方以及婴儿的权益。不过,如果刚好符合“确有必要”的那种情形,那男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