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费通常是由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来承担的。一般来说,是按照每个月总收入的20%到30%这个比例给抚养费。要是要负担两个以上孩子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往上提一点,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照前面说的那个比例来确定。要是有特殊情况,这个比例还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抚养费得定期给,要是有条件的话,也可以一次性给完。要是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都找不到人了,那就可以用他的财物来折抵孩子的抚养费。要是孩子有像重大疾病之类的特殊需求,超出了原来定的抚养费数额,那就可以由双方商量着来确定,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