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签署了医疗纠纷解决协议之后仍旧有权提出诉讼程序来对抗医院,然而这取决于协议具体条款与性质的深度考量。若协议中明显存在不公道或重大误解的情况,亦或是在受到强制、欺骗等不当手段影响之下所达成的,则此类协议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展开起诉。除此之外,倘若在协议签订之後出现了新的损害情形,而该损害并未被列入协议覆盖范围之内,那么当事人也可以针对这些新产生的损害向法院发起诉讼请求。不过,假如协议是由双方在自主、公正、合法的基础上互相签署并已对全部纠纷事项做了全面、合理的处理与安排,那么再次提起诉讼的可能性将变得相当渺小。因此,能否提出起诉请求应根据各方面的相关因素加以权衡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