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违约所必须承担的责任类型,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是继续履行,即当违约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时,其受到惩罚的方式便是需要重新开始并继续履行;
第二种方式是采取补救措施,例如修理、更换损坏物件以及重新制作等手段来补偿由于违约行为而导致的损害;
第三种方式为赔偿损失,这其中既包含了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也包括了对于非违约方可得利益的损失赔偿,旨在通过补偿使得受害方能够回到最初依照合同正常履行时所能达到的状况;
第四种方式是支付违约金,这是指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进行了预设,并约定了相应的赔偿金数目;
最后一种方式则是使用定金罚则,这种方式的含义是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出现违约现象,那么他将被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反之,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他将无法索回已支付的定金。
至于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则要根据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以及违约事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