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违约而未能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下,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之规定,赔偿义务人应向权利受害人支付的损失赔偿金额,应与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相匹配,其中既包含了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可预期获得的经济利益,也不能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损失范围。关于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途径:
首先,依据实际损失进行计算,这其中涵盖了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两部分内容;
其次,如损失金额难以精确度量,可参考合同签订地的市场价格及其交易惯例等相关因素来加以确定。除此之外,权利受害人还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所受损失之事实以及具体数额。总而言之,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由法院在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基础上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