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铺租客选择提前解除合约之时,可能会面临需承担的诸多赔偿损失。这些损失主要涵盖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租金损失,即尚未按照租赁协议履行期间所需支付的租金;
其次,租客将丧失承租期间可能的预期可得利益,例如租赁协议原本规定可获取的稳健收益;
再次,如果租赁合同中设有相关规定,那么租客提前终止协议可能还须对房东因商铺装修所付出的部分资金进行赔偿;
此外,租客还需承担寻找新的承租人所需的各项费用,如广告宣传费、中介服务费等;
最后,若租赁协议中已明确规定了提前终止协议所需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租客也必须依照约定予以支付。
然而,具体的赔偿项目及金额,则需根据租赁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以及双方在违约过程中所负责任的大小和比例来作出确定。在主张赔偿损失的一方,须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损失确实发生并具备确切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