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类情形时,我们需要从法律角度进行深入剖析。
首先,我们需要审视并确认合同中的全部规定是否存在显而易见的不公正性或不当利益成分的格式条款。若合同中所有涉及的条款都是由双方均等,基于真实意愿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那么在租赁期限尚未到期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约定,承租人可能无法要求返还押金。
然而,如果未完成租赁的原因在于出租方违反了合同义务,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以致于无法正常使用等,那么出租方就没有权利继续扣留押金。
此外,如果合同中所规定的押金不予退还的条款明显地显示出不公允性,例如押金金额过高,与可能产生的实际损失并不成比例,那么此类条款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因此,您需要对合同的每一个细节以及未能完成租赁的具体原因进行详尽的审查,以便确定是否有权主张退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