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方所必须承受的法律责任范围广泛,主要囊括了继续履行、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对受害人进行补偿性赔偿以及支付预定违约金等方面。
其中,“继续履行”这一概念意味着违约方有义务依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面履行自身的义务。而“采取补救措施”则是指在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如修理、替换、重新制作等方式,以尽可能地弥补因自己违约而给对方带来的实质性损害。
此外,“赔偿损失”这一概念不仅包含了直接损失,还包括了间接损失。所谓直接损失,即为现有的财产价值由于违约行为而出现的下降;
至于间接损失,则是由于违约行为导致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的情况。而“违约金”作为合同中事先设定的一项条款,当违约方违反合同时,就需要按照约定的金额向受害方支付。
然而,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过高或者过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此进行适当的调整。总而言之,违约方究竟应该承担哪些具体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合同中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结合违约行为的具体情节及其可能产生的实际损害结果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