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主要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来负责执行。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当有犯罪嫌疑出现时,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一旦决定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就会承担起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管职责,包括定期检查被取保候审人的行踪、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等一系列执行工作。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发挥作用。如果经审查发现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就会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切实执行相应的监管等事项,比如监督被取保候审人按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等。而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同样不可或缺。当认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时,人民法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后,也会积极进行相应的管理工作,如安排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人的日常监督,确保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影响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这三个部门各司其职,在各自的职能阶段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对取保候审相关事宜进行妥善处理,从而有力地保障了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开展,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