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未经许可就毁坏他人财物,且财物价值达到900元。从民事层面来讲,财物的所有者具备权利,能够要求毁坏财物的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的范畴涵盖了财物若可以维修的话所需的维修费用,亦或是财物的重置成本等。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角度出发,倘若故意损毁公私财物,那么就可能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处罚,同时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倘若情节较为严重,就会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且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虽然此次900元的财物价值未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不过各地的标准存在差异,一般来说是高于900元的。但即便如此,这种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依然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并且毁坏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这也提醒人们,要尊重他人的财物,不得随意进行毁坏行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