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这是一种绝对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构成洗钱,通常得具备一些关键的要素。
从主观方面来看,那可是要有故意性的。洗钱者心里那是明明白白的,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处理的资金是来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等这些特定的犯罪活动所获得的收益。他们就是故意地去实施那些掩饰、隐瞒这些资金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在客观方面,首先是资金来源具有特定性,所涉及的资金必定是源于上述那些严重的犯罪活动。其次,在行为手段上,那可花样百出。比如通过金融机构来进行复杂的交易,把非法资金巧妙地混入到合法的商业交易当中,或者利用空壳公司来进行虚假交易,又或者跨境转移资金等各种手段,就是为了达到掩饰、隐瞒资金的来源、性质以及去向等目的。
在中国,一旦出现洗钱行为,那可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洗钱罪相关规定,等待着他们的将是严厉的刑事处罚,绝没有任何可侥幸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