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期利息主要分为两部分,即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一般债务利息的计算依据是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方法。倘若生效法律文书中未明确规定要给付这部分利息,那么就无需进行计算。
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式较为具体:它等于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再乘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最后乘以迟延履行期间。这里的迟延履行期间,若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履行期间且届满,就从该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倘若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那就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在计算执行期利息的时候,一定要严格依照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计算方式和期间,做到准确无误地计算,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