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在经侦工作中,传唤所持续的时间通常不能超过十二小时。倘若遇到案情极为重大且复杂,必须采取拘留或者逮捕等措施的情况,那么传唤持续的时间则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这里要强调的是,绝对不可以通过连续传唤这种方式来变相地拘禁犯罪嫌疑人。因为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必须要保证他们能够有饮食的时间以及必要的休息时间,这是保障他们基本权益的重要体现。如果被传唤的人没有正当理由却拒绝接受传唤,或者试图逃避传唤,经侦部门是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强制传唤的。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关于具体的传唤时间以及整个传唤的程序,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来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经侦工作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进行,既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又不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