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阶段,取保候审的时间通常为十二个月。不过,具体的取保候审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案件较为简单、情节轻微,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那么取保候审的时间可能会相对较短,一般在几个月左右。然而,如果案件较为复杂、情节严重,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其他特殊情况,如曾有犯罪前科、逃避侦查等,那么取保候审的时间可能会延长至十二个月甚至更久。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执行机关有权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甚至有可能会撤销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