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到期而不进行续签时,其实是无需特地去签订解除合同的文件的。
合同到期这一事件,本质上就代表着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都已走到了终点。依据我国《民法典》里的相关规定,合同期满属于合同终止的一种法定情形。从那一刻起,双方之间原本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会自然而然地结束,无需再通过额外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来达成这一效果。
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为了能够更加清晰地明确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的争议,比如工资方面已经结算得清清楚楚,工作方面也已经交接完毕(尤其针对劳动合同而言)等情况,此时双方是可以签订一个终止合同的协议的。这个协议主要的作用就是对合同到期之后的相关事项进行确认和记录,它并非是具有解除合同性质的文件,只是起到一个明确和备忘的作用,让双方对合同到期后的各种情况都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