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关的劳动合同所签署的合作时间期满之前,该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应该严格的遵守相关的续签的一个程序,不然的话就有可能导致这个用人单位应该和员工续签合同而没有续签相关的劳动合同的一个事实的劳动关系。
首先需要明确的,该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应该对于这个劳动者的员工合同进行相关的一个综合评估之后再来决定这个劳动合同是不是续签,与此同时还要考虑按照什么样的条件来给这个员工进行员工合同的续签。用人单位一般在对于这个员工进行评估的时候,比如,这个劳动者在这个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了10年的年限或者是将要年满十年的;假如这个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已经和劳动者签订过了连续两次的一个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通过对于上面的这些因素进行了充分的考虑以后,假如这个用人单位决定好还是不再和这个劳动者进行续签劳动合同的,那么这个用人单位应该按照相关的《劳动合同法》里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给这个员工一定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量应该根据这个员工在这个公司连续工作的时间年限来进行计算。但是,假如这个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愿意保持或提高原有的劳动条件,但是这个劳动者不愿意继续签约劳动合同的,这个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就没有必要向这个劳动者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金。
其次就是,这个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用一个书面的方式来寻求劳动者的意见或者是这个劳动者通过一个书面的方式对于是不是继续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表达自己的意愿,这都是十分重要的。因此,用人单位在进行劳动合同的续签之前应该对于劳动者意见进行征求,假如这个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高了劳动条件之后依然不愿意签订续签,或者是这个劳动者本来就没有续约劳动合同的意愿的,这个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就可以不用向这个劳动者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金。这样一来,用人单位就可以说是员工自己不愿意续约,虽然用人单位本来也没有续约的意愿,但是用人单位可以免去付赔偿金。所以对于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一定要了解清楚,来确保自己的正当利益。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