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中的非法获利认定着实较为复杂。
我们先来说说非法获利的定义,它通常指的是通过开设赌场这一经营活动所获取的全部收入,然后得减去那些合理的成本,剩下的才是纯收益。从收入方面来看,那可不少,像参赌人员交付的赌资,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还有赌场从赌博赢家中抽取的头钱,这也是重要的收入来源。
再说说成本方面,合理的成本包含的内容可不少。要是场地是专门用来开设赌场的,那场地租赁费用就得算进去;赌场的设备购置和维护费用也不能少,这些设备可是为了赌场的运营而存在的;另外,雇佣的与赌场运营直接相关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也得算在成本里。
这里得特别注意,如果很难准确区分哪些是合法收入哪些是非法收入,司法机关就会很严谨地根据各种证据来进行综合判断,比如资金的流向、账目记录以及证人的证言等等,通过这些来确定非法获利的具体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