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开设赌场罪中所涉及的非法所得,通常意指肇事者通过实施此项非法活动,包括开设赌场这种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所获得的所有收益。这些收益不仅包括了赌客在参与赌博过程中,投注金额减去返奖金额后的剩余部分,同时也涵盖了从赌局中抽取的佣金、手续费以及其他各类形式的收入。在进行非法所得的具体计算时,必须全面考虑到开设赌场的持续时间、规模大小、参与赌博的人数、赌资总额等多方面的因素。若在案件中出现了多人共同犯罪的现象,则还需依据各人在犯罪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分工,来精确地确定每个人应承担的非法所得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15万退了可以缓刑吗
针对具体案件的情况,我们需要考虑多种因素来决定是否适用缓刑制度。
缓刑的适用需要看其是否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对那些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符合以下四项标准的罪犯,才可能被予以缓刑处罚:
(1)犯罪情节轻微;
(2)存在认罪悔过的行为表现;
(3)不具备再犯之虞;
以及(4)对其所居住社区不会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犯罪事实,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限制其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并与特定人员进行接触。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附加刑,那么附加刑仍然必须要执行。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开设赌场罪要退赔和罚金吗
涉及开设赌场罪名的刑事审判程序中,被告人将必须承担退赔相关法律责任以及按照判决缴纳相应罚金的义务。其中,退赔的含义主要是指被告人有义务将其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如赌博收益等,全数归还给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而罚金,则是由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判处其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额的金钱作为惩罚性刑罚。罚金的具体数额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若被告人能够积极履行退赔义务并按期足额缴纳罚金,那么在量刑过程中,这一表现或许可以被视为从轻处罚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然而,关于退赔和罚金的具体数额,还需要结合事件的实际情况,例如涉案赌资总额、参与赌博的人数、被告人从中获取的利益状况等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
开设赌场罪的非法所得,系指肇事者违反法律开设赌场获取的全部收益,含赌资差额、佣金、手续费等。计算时须考量赌场运营时长、规模、参与人数及赌资总额。共犯时,根据角色分工精确划定各人的非法所得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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