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到期之后,双方确实是拥有更改合同内容的权利。这其实就相当于在法律范畴内,进行了一次合同的重新协商与订立。
就拿幼儿园合同来说,要是原合同到期,那双方就可以依据新的意愿、需求以及实际情况,去对合同条款做出修改。像工资待遇方面,有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或者园所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整;工作岗位,也许会因为教师的专业特长或者园所的教学安排而有所变动;服务期限也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延长或者缩短。
不过,这里有个关键,就是这种修改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要是一方偷偷地未经对方同意就擅自更改合同内容,那可就不顶用,是无效的。
在协商修改合同的时候,最好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这样能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明确地写出来,把修改的条款清清楚楚地列出来,还有生效的时间等重要信息也都标注清楚。这样做,就能避免以后在产生争议的时候因为缺乏依据而陷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