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主要包含以下这几种典型类型。其一,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行为,这类殴打通常是毫无特定缘由的,纯粹是出于那种想要逞强斗狠、彰显自己厉害之类的不良动机,就那样无缘无故地对他人动手。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情况,就好比有那么一些人会长期对他人进行跟踪骚扰,还不断地辱骂和恐吓对方,给对方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和伤害。其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像是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故意去破坏他人的财物,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就像在商场这种人员密集的场所,毫无缘由地煽动人群闹事,让整个公共场所陷入一片混乱之中。在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里,对于寻衅滋事的认定可不是那么简单的,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像行为的动机、所使用的手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等,只有全面考量这些因素,才能准确地对寻衅滋事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