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二审判决确定为死刑立即执行时,必须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这是一个极为严肃且关键的程序环节,只有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该死刑判决才能得以最终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便要在短短七日内完成执行工作。这七日内的时间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执行死刑这一严肃行为的严格把控。
在整个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法定的停止执行情形。比如,在即将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存在错误,这就需要谨慎对待,因为一旦判决有误,将可能导致无辜者被误判死刑,所以必须停止执行,以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核实。还有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对判决进行改判,以体现法律的公正和对罪犯积极行为的认可,此时也应停止执行死刑。另外,若罪犯正在怀孕,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和保护,同样要停止执行死刑,并将相关情况层报给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这些法定情形的存在,充分体现了法律在执行死刑这一重大问题上的严谨性和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