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收取居间费本身并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而居间费是中介人提供服务的合法报酬,与受贿罪中的“财物”有本质区别。
其次,如果在提供居间服务的过程中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且居间费是合理合法的报酬,那么就不应该被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然而,如果在提供居间服务的过程中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那么可能触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