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当中,“任意占用公私财物”里的“任意”,一般来讲就是没有那种合法的依据,并且也没有经过财物的所有者或者是合法管理者的同意就去做的一些行为。
从民事方面来考虑,这样的行为很有可能就会构成侵权行为。就好比说,没有经过别人的同意就去使用他人的房屋来居住,这就侵犯了他人对于房屋所拥有的所有权相关的那些权益。要是因为这样的行为导致了财物被损坏了,那可就得承担起损害赔偿的责任。
而在刑事的领域里,如果达到了一定的标准,那就很可能会构成侵占罪或者是职务侵占罪之类的罪行。比如说,把本来是代为保管的他人的财物,非法地占为自己所有,并且数额还比较大,同时又拒不退还的话,那就很有可能会触犯到侵占罪。总之,这种“任意”的行为,完全违反了法律对于公私财物进行保护的相关规定,是绝对不可以被忽视和纵容的。我们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维护好公私财物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这样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