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损坏他人财物的价值达到3000元时,就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刑法的范畴内,故意对公私财物进行毁坏,倘若数额较大或者具备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那么犯罪者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亦或是被处罚金。要知道,在某些地区,3000元的这个数额是能够达到“数额较大”的判定标准的。
然而,从民事领域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此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的范畴涵盖了财物所损失的价值以及维修所需的费用等。倘若双方能够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通过私下和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倘若无法达成一致,受害人便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对方赔偿损失,同时还需要对方承担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等。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依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来判定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