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三十日普遍而言并不算坐监。拘留可细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及司法拘留。其中,行政拘留作为针对普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方式,最长时长不得超过十五个自然日;刑事拘留则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他们直接负责调查处理的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且犯罪嫌疑人是现行犯或是重大嫌疑者,就可以采取临时性的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至于司法拘留,这是人民法院为了防止妨碍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行为进一步恶化,对情节严重的人员在特定时间内实施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然而,坐监通常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后,需要在监狱中服刑的情况。因此,拘留与坐监在性质、适用条件、期限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