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程序中,指定监视居住制度确实存在着提前解除的可能性。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指定监视居住的实施状况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与制约。通常情况下,一旦司法机关发现被监视居住之人并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届满,又或是案件的实际情况出现显著转变而不再需要继续进行监视居住时,便可考虑对其进行提前解除。此外,若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曾触犯任何监视居住的禁止性条款,且案件侦查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性进展或者证据材料发生了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形,同样有可能导致指定监视居住的提前终止。然而,无论是何种情况,都必须遵循严谨的法律程序并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方可实现。总而言之,是否应提前解除指定监视居住,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