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时,大概有两个地方可以选择。
第一个就是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住在他们自己家来接受监视,这家里指的当然是他们户口本上的地址,当然了,如果平时住的地方跟这个不一样的话,通常咱们还是把他常住的那儿当成他家。还有一种方式,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指的是找个合适的地方给犯人住下,这里得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是得有基本的生活设施和作息条件;
其次,要方便警察叔叔随时看守和管理;
最后也是很重要的,不能在那种警方关押罪犯的地方或者专门用来调查案件的场所进行监视居住。在监视居住期间那个被监视着的人可得遵守一些规矩,比如说,没有经过人家警察同意,就不能随便离开住着的地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