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拘留后呈请批准逮捕的具体时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常情况下为3个工作日,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话,可将时限延长至4个工作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屡次作案以及大规模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而言,此种情形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顺延至30个工作日。而检察院在接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应当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从整体上来看,刑事拘留与逮捕两者的相关流程最长在37个工作日内就应该审理完毕。然而,实际的时间应依据案件的复杂性及证据搜集的具体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进行判断。假如证据确凿且犯罪事实清晰,那么逮捕的决定便有可能在法定的期限内迅速做出;相反地,如果存在某些困难并缺乏足够的证据,那么在期限内完成逮捕程序也就变得相对较为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