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严谨的刑事诉讼过程中,若面临证据不足的困境,对于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其羁押期限将会受到严格的法律制约。通常情况下,侦查环节的羁押期限不得超出七个自然月;而在审查起诉阶段,最长的羁押期限也不应超过六个半自然月;进入审判程序后,一审的羁押期限则不得超过八个半月的时间,同样地,二审的最长羁押期限也不能突破五个自然月。倘若案件处在侦查阶段,且在羁押期限届满之后仍然未能得到完结,那么必须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释放;如果还需进一步查证和审理相关证据与事实,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或者进行监视居住。概括来说,设定合理的羁押期限仅仅是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因人为因素导致过度长时间的拘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