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公司股东后,那通常都是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界限,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要是股东已经实实在在地缴纳了出资,那就仅仅是以出资额为限来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会以它全部的财产去对债务负责,股东的个人财产可不会被牵扯进来。
不过,如果出现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然后逃避债务,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给严重损害了这种情况,那股东就得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好比股东把公司的财产和自己的财产给混同了,或者股东过度地控制公司,导致公司都丧失了独立的人格之类的情况。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是在那些特定的违法情形下,就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得根据具体的公司以及股东的行为来准确地判断他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