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受法律保障,男方不让女方联系孩子,无疑侵犯了女方的探视权。
1. 友好协商是首选。女方主动与男方沟通,就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细致内容进行商讨,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这样既能保障女方探视权,也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2. 协商无果时应果断诉讼。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手段要求男方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作出公正判决,强制男方允许女方合理探视。
3. 女方自身也要注意。在行使探视权过程中,需充分尊重男方的抚养安排,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
女方要坚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探视权,确保与孩子的正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