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兄弟共同拥有的房产,那单一方是没办法拿去做抵押的。因为这房产是共有的,要是没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任何一方都没权利独自去处置这房产,像抵押这种行为就更不行。
按照《民法典》的要求,要是要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还有对它们进行重大修缮、改变性质或者用途啥的,得让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都同意才行,当然,要是共有人之间有另外约定的那就另当别论。
要是有一方没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就去抵押了,那这个抵押行为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不过,如果其他共有人之后追认了,或者这个抵押行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那抵押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效。所以说,兄弟共有的房产要去做抵押,必须得全体共有人都协商好一致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