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婚结婚彩礼的给予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双方协商决定,二是在司法实践中的相关规定。若双方协商一致,就按照协商的金额给予彩礼;若未协商或协商不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已共同生活一段时间的,法院会根据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用途等因素酌情减少返还数额。
2、
总之,二婚结婚彩礼的给予要以双方自愿和协商为基础,这样能避免因彩礼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