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如下:
1. 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若法律另有规定,则按照规定执行。
2.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以及知道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若法律另有规定,按照规定办理。
3. 最长保护期限: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如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4. 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5. 诉讼时效的中断: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般而言,在涉及民事权利保护向人民法院求助时,有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总之,这些诉讼时效规定在民事法律中十分重要,大家需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