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领取结婚证后彩礼退还的情况,要明确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两种可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比如,婚后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几乎没有共同生活的经历,这种就可能符合“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2. 在司法实践中,“确未共同生活”及“生活困难”有严格认定标准,不能随意认定。像“确未共同生活”不能仅以居住在一起的时间长短来判断,要综合考虑双方的生活实际情况等。“生活困难”一般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法律依据:
同上述解释第五条。
3. 若男方要请求返还彩礼,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符合上述可返还的情形,否则难以得到法院支持。比如要提供双方分居的证据、证明自己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相关材料等。法律依据:
同上述解释第五条。
4.
总之,彩礼退还问题非常复杂,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不同,法律的适用也会有所差异。法律依据:
同上述解释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