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满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两种情况,离婚时给付人可请求返还彩礼。例如,男方给了女方高额彩礼后,两人仅领了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要回彩礼。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2、“生活困难”需是给付彩礼后,导致给付人生活靠自己力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比如男方原本生活尚可,给了女方彩礼后生活变得极为艰难,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这种就符合“生活困难”的条件。法律依据同 1。
3、如果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彩礼一般不予返还。比如双方婚后感情良好,只是因其他原因离婚,这种情况就不能要回彩礼。法律依据同 1。